• 【观曜说】公司能否通过新股东会决议对之前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内容进行合理解释

     导 读: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最高效力的文件,章程旨在规范公司运行的规则,是各股东间形成的商事契约。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在遵守公司章程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应持谨慎撤销的态度。实践中,股东对公司具体经营事项易产生矛盾和分歧,此时,法院应当考察股东运用内部救济手段行使撤销权的真实意图,从而保障商事主体

    2019-12-03 观曜市场部 1047

  • 【观曜说】受让无必要许可证的公司后,受让人能否主张转让合同无效?

     导 读:以需要特许经营权的事项为公司主要经营内容的,若公司自始不符合申请该类特许经营权的条件,公司转让后,受让人能否以此主张转让合同无效?裁判要旨公司的主要经营内容需要特许经营权,但事实上不具有办理许可证的相关资格。若转让合同中双方均明确目标公司暂未取得许可证,且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受让方主张转让方存在欺诈或转让标的违法导致合同无效,一般难以得到法院支持。案情简介1. 顺达燃气公

    2019-11-21 观曜市场部 935

  • 【观曜说】浅析对赌条款之效力认定

     导 读:所谓对赌条款又称估值调整条款,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就未来不确定的情形所作的约定,根据未来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由投资者或者融资者获得一定的权利作为补偿。而关于增资协议中对赌条款的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因此,当发生对赌条款约定事项无法实现的情况时,对赌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就成为投资方和融资方的争议焦点。裁判要旨按照估值调整机制安排,当约定的业绩目标条件出现时,一般会以现金或股权方

    2019-11-15 观曜市场部 1224

  • 【观曜洞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下,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及关联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其应如何举证?

    导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公司股东和关联公司均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主张前述两者均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应如何举证获得法院的支持是本文作者关注的重点。裁判要旨1.《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未直接规定关联公司之间存在混同情形下的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在实践中,“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滥用可能致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此

    2019-09-23 观曜市场部 1080

  • 【观曜说】仅向公司投入资金,是否必然享有股东资格?

    导 读:向公司投资的表现形式多样,对于仅向公司投入资金,而未与原公司股东达成入股公司合意、未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且所投资金未转化为公司资本的投资人,不可将其认定为公司股东。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认定股东资格取得的两个条件,即取得方式条件和出资条件,但对于如何界定向公司投入资金行为的性质,即何种情况下可认定为股东出资,该条款并未明确规

    2019-09-06 观曜市场部 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