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贵公司的法律服务工作,保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贵公司后续拟开展的法律工作,我们从服务原则、服务机制和服务承诺三个角度提出我们的总体保障服务完成计划。
(1)服务原则一:团队服务。一方面,我们会投入由1名主任律师及7名资深律师组成的金融与资本市场专业团队,针对贵公司业务可能涉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融资等业务,提供从项目摸底到后续保障等无缝对接式的团队化服务。另一方面,我们派出的律师团队在长期、大量的项目磨合中,已形成了稳定的团队合作风格和服务体系,从而能保证在未来的服务中能为贵公司提供持续、稳定、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另外,可根据贵公司业务需要,我们还可及时组织和调配基础法律服务团队、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服务团队等为贵公司相关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服务原则二:专业服务。我们为贵公司拟派出的律师团队,相关组成律师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融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业务均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操作经验,同时在各自的业务领域也具有一定建树和成果,从而确保我们能为贵公司提供最及时、最优质、最专业的服务。
(3)服务原则三:资源服务。我们并不单纯依赖某个律师个人的经验、知识和人脉,还会结合贵公司的项目需求,充分利用我们所多年积累下来的丰富的专业资源库,包括专业课件库、样本合同库、项目案例库等,并以此为专业后盾,为律师团队和贵公司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持,甚至这些宝贵资源我们还将结合贵公司的需求,实现与贵公司之间的共享。
为了保障服务完成,观曜律所将按照如下服务机制为贵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高端的、事前事后及战略性法律服务,具体机制如下:
(1)项目评估机制。对于贵公司重大项目,我们将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所涉法律风险进行专项评估,并为贵公司制作专门的项目法律评估报告;对于疑难、复杂项目的决策,我们也会应贵公司要求,充分运用我们拥有的法律专家资源对项目进行专家式评估,并制作专门的专家论证意见报告,以助于贵公司对所涉项目整体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以此为基础作出科学合理决策。
(2)主动调研机制。正式介入贵公司的服务后,我们会保持对贵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密切关注,对其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和深入追踪,并可根据贵公司的要求与贵公司保持一定频度的行业法律事项交流机制,必要时可出具一定的行业报告给贵公司,以便贵公司对相关行业发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3)全面风控机制。我们对于贵公司在日常经营、相关项目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会及时提供回复:一般问题当天回复,复杂问题2天内答复,专项性问题4天内答复。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我们对于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也有着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一般性问题的答复我们要求两名律师共同确认,对于复杂问题的答复除了两名律师确认外,我们要求必须经过主管律师确认;对于专项性问题,我们要求必须召开顾问组会议进行专项研究讨论,对于方案达到一致意见后方予确认。
(4)课题服务机制。如果贵公司随着业务发展有新的项目需求,并需要我们介入为项目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的,我们亦可提供拟定课题式研究方案,为贵公司提供课题式专项服务。
如本所有幸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将对自身法律服务的切实履行做如下承诺:
(1)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将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非经贵公司允许,绝不以任何方式将贵公司“保密信息”发布或披露给任何人。
(2)本所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坚持尽职审慎原则,对贵公司需求提供全面、完整、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尽心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3)未经贵公司书面许可,本所承诺不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贵公司的合作案例,不将贵公司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使用贵公司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
(4)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承诺不做任何可能影响正当交易的行为。
(5)我方承诺根据贵公司的要求提供我方供应产品的市场参考价格,并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与时效性;我方提供不实或虚假数据的,自愿接受录入贵公司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不利后果。
我们坚信,凭借观曜的综合实力、项目经验及团队成员的个人能力、实践经验及敬业精神,观曜有能力为贵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