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曜案例】观曜的诉讼流程化管理助力当事人获得装饰装修工程纠纷胜诉判决
2018年12月17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12民初35943号《民事判决书》。截至发稿之日,该判决已生效。
本案主要事实
2017年6月1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包被告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违约责任约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原告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装修完工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结算,被告在原告的报价单上签字确认工程总价款,并在该报价单下方手写有:“余额XXXXX元,分批支付,2个月内付清”。2018年1月3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还款计划一份,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未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装修工程款。
原告起诉请求
原告委托本所提起诉讼,接到案件后本所团队经过精心准备,认真分析,科学设置各项诉讼请求,诉请被告偿还欠付的工程款、支付违约金、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本所在接受原告的委托后,经过“案件预判-案件材料收集-法律法规检索-案例检索-证据材料整理-确定出庭策略-准备庭审提纲-庭前会议-参加庭审-庭后复盘”等规范化流程,积极与法院和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法院几乎支持了原告的所有诉请,使本案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观曜办理诉讼案件的特色
北京观曜律师事务所(“观曜”)是一家以公司化管理为特点,提供高品质商事领域非诉与诉讼法律服务的精品化律所,服务内容包括大资管、投融资、境外投资、资本市场、商事诉讼等。
观曜办所理念: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分工、项目负责制。
观曜处理诉讼案件的原则:
(1)项目小组负责制:所有诉讼案件不允许仅由一位律师办理,必须组建项目小组共同承办,项目小组至少应包括两名律师,且出庭人数亦不得少于两人;
(2)案件流程化管理:所有诉讼案件必须采用流程化标准管理,并进行有效分工,将复杂的案件打散,化整为零,抽丝剥茧,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上,赢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